法團校董會

本校已依據《教育條例》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一日 成立法團校董會。法團校董會 將由十五 名校 董(包括替代校董)組成,分別代表辦學團體、現職教師、在校學生家長及校友,並有一名獨立校董。法團校董會負責 :
(a) 按照辦學團體所訂定的抱負及辦學使命而制訂學校的教育政策; 
(b) 計劃和管理可供學校運用的財政及人力資源; 
(c) 為學校的表現而向常任秘書長及辦學團體負責;
(d) 確保學校實踐其辦學使命;
(e) 確保以恰當方式促進學校的學生教育;及
(f) 學校的規劃及自我完善。

法團校董會成員

辦學團體校董: 黃麗貞校監
辦學團體校董: 譚錦榮神父
辦學團體校董: 關振偉校長
辦學團體校董: 梁長才校長
辦學團體校董: 郭芸校長
辦學團體校董: 陳碧琪校長
辦學團體校董: 王伯基校長
替代辦學團體校董: 葉妙顏校長
獨立校董: 佘孟先生
校友校董: 黃志雄先生
家長校董: 胡家琪女士
替代家長校董: 陳佩詩女士
教員校董: 黃旭俊主任
替代教員校董: 陳振秋助理副校長
當然校董: 李安迪校長